和陈七峰七诗韵 其三

包恢 ·· 五言律诗

洞然一止水,浪静仍风恬。

心微在精一,动凶由二三。

根深自生色,形神犹饮酣。

一毛犹有伦,声臭无容参。

📖 AI 解读

此诗以止水为喻,阐述心学精一之功,强调静定养根、形神合一之境,是包恢理学诗风的典型之作。

🔍 赏析

首联以“洞然一止水”起兴,描绘心体澄澈如静止之水,风恬浪静,象征心性本然之安宁。次联“心微在精一,动凶由二三”直指《尚书》“人心惟危,道心惟微,惟精惟一,允执厥中”之旨,说明精一守真是保合太和的关键,而三心二意则招致凶咎。颈联“根深自生色,形神犹饮酣”转喻工夫深植,则德性润身,形神酣畅,如饮醇醪,自然流露于外。尾联“一毛犹有伦,声臭无容参”化用《中庸》“鬼神之为德,其盛矣乎!视之而弗见,听之而弗闻,体物而不可遗”,谓至道虽微,而一毛一物皆有其理,声色臭味皆不足以参杂其间,言心体之纯净无滓。全诗以理语入诗,却兼有自然意象,说理透彻而不枯涩,展现了包恢融理学与诗学为一炉的造诣。

📜 创作背景

此诗为《和陈七峰七诗韵》组诗之三,是包恢与友人陈七峰唱和之作。南宋理学家好以诗明道,包恢深受朱熹、陆九渊心学影响,此诗即借诗发挥其修养心性、主静持敬的理学观点,反映其以道学为诗、以诗证道的创作取向。

👤 诗人介绍

包恢(1182—1268),字宏父,号宏庵,建昌南城(今属江西)人,南宋理学家、诗人。嘉定十三年(1220)进士,历仕州县,官至刑部尚书、签书枢密院事,封南城县侯。学宗朱熹,兼采陆九渊,以“心”为本体,强调主静与精一之功。其诗多阐发性理,语言简淡,意蕴深邃,代表作有《酬袁守方秋崖遗韵》《和陈七峰七诗韵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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