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明甫初筮十首 其四
宁游屋溪畔,勿傍盗泉边。
监竹不食笋,先贤样在前。
📖 AI 解读
此诗为刘克庄送别后辈初仕的诫勉之作,以“盗泉”“监竹”等典故告诫为官者要洁身自好、坚守清操。
🔍 赏析
诗中“屋溪”与“盗泉”对举,表明宁可安贫守拙于清幽之地,也不可靠近污名昭著之泉。盗泉典出《尸子》,孔子因恶其名而不饮,此处借指非分之财与不正之利。后两句转用“监竹不食笋”之喻,监(官署)旁之竹虽笋可食,但守竹者自律不取,以示不贪公物。诗人以“先贤样在前”收束,既抬高道德标准,又为后辈树立榜样,言简意赅而寄意深远。全诗用典贴切,对比鲜明,语言质朴,劝诫之意殷切,体现了刘克庄作为长辈对初入仕途者的谆谆教诲与深厚关爱。
📜 创作背景
《送明甫初筮十首》作于刘克庄送其子(或侄辈)明甫初次出仕之时。“初筮”指初次占卜仕途,即初任官职。组诗共十首,此为其第四首。南宋后期官场腐败,刘克庄一生经历仕途起伏,深知为官之艰难与操守之重要。他借此诗教育后辈要清廉自守,远离名利诱惑,继承先贤的高尚品格。
👤 诗人介绍
刘克庄(1187—1269),字潜夫,号后村居士,福建莆田人,南宋著名文学家、诗人、词人。他是江湖诗派最重要的代表,诗风豪放雄健,同时也工于词,与刘过、刘辰翁并称“三刘”。其诗多关心现实,感慨时事,作品收于《后村先生大全集》。词作以《贺新郎·送陈真州子华》等最为著名。刘克庄一生仕途坎坷,多次遭贬谪,但仍坚持正义与理想,文学成就颇高,被誉为南宋后期文坛领袖之一。
AI 生成,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