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同年杨元直持宪节湖南二首 其一

天阔风高旆纛轻,江清沙白映扬舲。

西岷峻极开文纪,南斗昭垂并使星。

已见帆头湖水白,犹看柂尾蜀山青。

祇应直上裁天诏,楚甸风烟暂一经。

📖 AI 解读

这是一首送别同年好友杨元直出使湖南的七言律诗,以壮阔的江天景色和典故寄寓对友人的勉励与期望。

🔍 赏析

首联“天阔风高旆纛轻,江清沙白映扬舲”以开阔的天地、高风、轻旗、清江白沙烘托出送别时的雄浑氛围,暗含友人此行顺遂。颔联“西岷峻极开文纪,南斗昭垂并使星”运用双关与天文地理典故:西岷山指代蜀地文脉,南斗星与使星呼应,既赞友人肩负的使命如星辰般耀眼,又暗喻其文学才能与朝廷重任。颈联“已见帆头湖水白,犹看柂尾蜀山青”以视觉转换写旅途之景,帆头已见湖南洞庭湖的白色湖水,船尾仍见蜀地青山,空间跨度中寄寓离情与眷恋。尾联“祇应直上裁天诏,楚甸风烟暂一经”化用“裁诏”典故,勉励友人此去当如持节直上,代天子巡视,楚地风烟不过暂时经历,表达对其前程的信任与祝福。全诗意象宏阔,虚实相生,将离愁别绪升华为对友人政治使命的期许,体现了冯时行沉郁而豪健的诗风。

📜 创作背景

冯时行与杨元直为同年进士,友情深厚。杨元直被任命为湖南持节使臣(宪节),冯时行作此诗送别,当时南宋朝廷偏安一隅,诗人借送别抒发对友人担当国家重任的殷切期望,并隐含对时局的关切。

👤 诗人介绍

冯时行(1100—1163),字当可,号缙云,南宋初期诗人、政治家。祖籍浙江慈溪,生于四川。宋徽宗宣和六年(1124)进士,曾任奉节尉、江原丞等职。因反对秦桧与金议和,被贬谪至夔州等地。后起用,官至成都府路提点刑狱公事。其诗风格豪放悲壮,多反映爱国忧民之情,代表作有《缙云集》三十三卷,其中《登岳阳楼》《剑门行》等篇脍炙人口。他与陆游等交厚,对南宋中兴诗风有一定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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