赋山火诗

江油令 ·· 其他

野火烧山去,人归火不归。

(均见《唐诗纪事》卷十八引《彰明逸事》)。

📖 AI 解读

这首《赋山火诗》仅存两句,以极简的笔触勾勒出野火烧山、人归而火不归的奇异画面,语言质朴却意境苍茫,暗含自然与人生的深刻对照。

🔍 赏析

诗写山火之景,起句“野火烧山去”平铺直叙,一个“去”字点明火势蔓延、吞噬山林之势,极具动态感。次句“人归火不归”转写人事,人可避火而还,火却去而不返,形成鲜明对比。火之“归”并非拟人化归家,而是暗喻火势消退、熄灭,与人之生还形成双重意蕴。全诗虽仅十字,却将山火的猛烈、人的仓皇、自然的无情与生命的偶然浓缩其间。语言不事雕琢,近乎口语,却含不尽之意。火去不归,既实写山火终将熄灭,又隐喻某些事物一旦发生便无可挽回,留给读者以哲理回味。作为残句,其简练与张力更显珍贵。

📜 创作背景

此诗出自《唐诗纪事》卷十八引《彰明逸事》,据载与李白相关。相传李白少年时在江油,恰逢当地县令面对野火烧山之景,即兴吟出前两句以试才学,李白随即续完。此残句即为县令所赋,后因故事流传而存世。

👤 诗人介绍

江油令,唐代江油县县令,姓名事迹不详,仅因《彰明逸事》所载与李白联诗之事而留名。其文学成就未见其他记载,唯此两句《赋山火诗》存世。诗中朴实无华却意境深远,可见其具一定即兴诗才。因与李白逸事相关,故被《唐诗纪事》收录,成为唐诗史上一个微小却别致的注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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