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歌
明明在上兮天子圣,四方取则兮我公令。
疲民苏息兮公之政,一日将去兮,谁泎我之性命。
(均见《全唐文》卷五一○李方郁《修中岳庙记》引)(〖1〗《修中岳庙记》:「上四年,用大司计侍郎为丞相。
其明年,以我相秉枢机,我公掌纶诰,宜为避嫌,遂自合下拜河南尹。
将辞,上悄然谓公曰:『前时洛水为灾,洛民大溃,四走无远,至有没死者,岂胜其寃耶。
而公今去,我无东顾之患矣。
』公既至理事,先以恤民为寄,活生瘗死,大开廪庾,赈贫乏,饱饥膓,暖寒体,极于畿甸。
而又蠲逋租,省徭赋,俾安稳其起居,勤强其事业。
故远迩之民,相贺而歌曰〖略〗。
又歌曰〖略〗。
」杜文澜《古谣谚》卷八一云:「案《全唐文》称李方郁为建中时人。
今考建中为德宗年号,而建中之号仅有四年,其明年则为兴元元年,文内叙述,又与时事不其相符。
惟据连枝台座之语,知尹河南者为时相之昆弟耳。
俟考。
📖 AI 解读
这是一首唐代民歌,歌颂一位地方官的德政,表达百姓对其离任的不舍与忧虑。
🔍 赏析
诗歌以‘天子圣’起兴,却将焦点落在‘我公令’上,称颂地方官秉承圣意、施政有方。‘四方取则’暗含百姓以官员为准则,凸显其威望。‘疲民苏息’直接写出百姓在德政下得以休养生息,是歌功的核心。末句‘一日将去兮,谁泎我之性命’笔锋陡转,以反问抒发了对官员离去的惶恐与无助,情感真挚而强烈。全诗语言古朴,直抒胸臆,采用楚辞体‘兮’字句,增强了咏叹色彩,将百姓对清官的依赖与感恩表现得淋漓尽致。
📜 创作背景
据《全唐文》卷五一○李方郁《修中岳庙记》引,此歌作于某位宰相之弟担任河南尹期间。当时洛水曾发大水,百姓四散逃难,伤亡惨重。该官员到任后,以抚恤百姓为先,开仓赈灾,埋葬死者,并减免赋税徭役,使百姓安居乐业。远近乡民感念其德政,遂作此歌相贺。
👤 诗人介绍
佚名,即作者不详。此诗为唐代民间歌谣,载于《全唐文》李方郁文内,后收入《古谣谚》等总集。因属民歌,无具体诗人可考,但其反映了唐代基层民众对良吏的朴素情感,具有珍贵的史料与文学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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