赠樊著作

白居易 ·· 其他

阳城为谏议,以正事其君。

其手如屈轶,举必指佞臣。

卒使不仁者,不得秉国钧。

元稹为御史,以直立其身。

其心如肺石,动必达穷民。

东川八十家,冤愤一言伸。

刘辟肆乱心,杀人正纷纷。

其嫂曰庾氏,弃绝不为亲。

从史萌逆节,隐心潜负恩。

其佐曰孔戡,舍去不为宾。

凡此士与女,其道天下闻。

常恐国史上,但记凤与麟。

贤者不为名,名彰教乃敦。

每惜若人辈,身死名亦沦。

君为著作郎,职废志空存。

虽有良史才,直笔无所申。

何不自著书,实录彼善人。

编为一家言,以备史阙文。

📖 AI 解读

这首诗是白居易赠给友人樊著作的劝勉之作,借古讽今,鼓励对方以史笔实录忠义贤良,弥补史书缺失。

🔍 赏析

全诗以史为鉴,先举阳城、元稹等忠直之士的事迹,赞颂他们敢于直谏、伸冤、弃绝逆亲、不附叛臣的高尚品格。诗人认为这些人的正道行为应为天下所知,但担忧国史只记载如凤麟般罕见的祥瑞,而忽略这些实际践行仁义的人物。贤者不求名,但若名声不彰,则教化难行;可惜这些人身死名灭,令人痛惜。由此转折,针对樊著作的职务,批评其“职废志空存”,虽具良史之才,却未能直笔申张正义。最后劝其著书立说,将善人善事如实记录,编成一家之言,以补史阙。诗中多用典故,对仗工整,情感恳切,既体现白居易一贯的讽喻精神,也表达了对友人的深切期许。

📜 创作背景

此诗作于白居易任地方官或朝官期间,约中唐时期。当时朝政腐败,藩镇跋扈,忠正之士遭排挤,史官失职,善恶不彰。白居易有感于友人樊著作(可能为樊宗师或樊晃,具体不详)虽有史才却未尽其责,故借历史人物事迹进行劝戒,希望其以直笔记录忠义,匡正世风。

👤 诗人介绍

白居易(772-846),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,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。生于河南新郑,贞元进士,历任秘书省校书郎、左拾遗、江州司马、杭州刺史、刑部尚书等职。主张“文章合为时而著,歌诗合为事而作”,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。其诗题材广泛,语言平易通俗,深受各阶层喜爱。代表作有《长恨歌》《琵琶行》《卖炭翁》《赋得古原草送别》等,与元稹并称“元白”,与刘禹锡并称“刘白”。其诗作对后世影响深远,尤其以讽喻诗和叙事长诗著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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