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担山感事 其三

身不入莲社,意非同漆园。

闲来阅风物,归去老山村。

气味故相许,渊源须细论。

灯前秋夜永,未可付忘言。

📖 AI 解读

此诗为孙应时《武担山感事》组诗第三首,抒写闲居生活中对友人情谊与学问传承的珍视,于秋夜灯下更显意味深长。

🔍 赏析

首联以“莲社”指代佛门净土,“漆园”借指道家(庄子曾为漆园吏),表明自己既未皈依佛门,也非道家信徒,而是超然自适的儒者。颔联转写闲适生活:游览风物,最终归隐山村,平淡中见深致。颈联“气味故相许”写志趣相投的知己,“渊源须细论”强调学问根脉需深入探讨,暗含对文化传承的重视。尾联“灯前秋夜永”营造出静谧悠长的氛围,“未可付忘言”则化用陶渊明“此中有真意,欲辨已忘言”而反用之,意谓秋夜深思之际,心中感悟不应沉默,而应与友人倾诉共论。全诗语言简淡,意境清远,融哲理、友情、闲情于一体,体现了宋诗理趣与性情的结合。

📜 创作背景

此诗作于孙应时游历武担山期间。武担山在今四川成都北,为蜀中名胜。诗人当时或仕途受挫或客居闲游,有感而发,写下组诗,表达对隐逸生活的向往及对知交的怀念。

👤 诗人介绍

孙应时(1154—1206),字季和,号烛湖居士,余姚(今属浙江)人。南宋学者、诗人。师事陆九渊,与朱熹交游。生平力学,以儒者自任。其诗歌多抒写性灵,清新雅正,兼有理趣。著有《烛湖集》,存诗数百首,代表作有《武担山感事》《秋雨遣怀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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